按照中央、省市县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巴彦县人民法院对照“6+4+N”顽瘴痼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院查纠整改环节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自查自纠情况
1.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紧紧围绕《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规定的八个问题和“五必谈”要求,“一把手”和主管院领导谈、主管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干警谈,广泛进行思想发动,谈心谈话覆盖率%。
2.组织开展个人自查。组织全体干警2轮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做到不漏一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警自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
3.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能够立即整改的项目,均已整改完毕,对中长期整改项目,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推进表,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4.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定了《巴彦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于4月20日召开领导班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省第一指导组领导到会进行指导。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出问题36个,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开展了整改工作。各党支部均按照时间节点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5.加强核查并兑现从宽政策。先后组织开展了3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活动,提高干警早报告问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和“四种形态”有关规定,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对主动报告的9人给予从宽处理。
二、组织查处情况
1.举报线索核查。截止目前,我院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8条,查结3条(其中,查否1条,查实2条,并已对责任人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其余5条线索已依规移送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我院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14件案件(含3件涉伞案件)进行倒查,逐案进行阅卷,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了2轮共人次的回访,共排查出问题线索3条,并依规将倒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报送。
3.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成立评查专班对年以来的件重点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对存在超审限等问题的案件线索已移送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对瑕疵案件的5名承办人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
4.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建立了涉诉信访案件总台账,组建专班对所有的信访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未发现案件质量问题。对信访案件逐件进行了甄别,认定除6件重复访案件外,其余信访案件均已化解并做销号处理。对未化解信访案件,我院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法官的基础上,按照信访案件化解实施方案,将化解责任压紧压实,并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全力化解信访积案。
5.智能化数据排查。年1月份以来我院每个月受理的案件数量进行了统计,不存在“有案不立”问题。对免予刑事处罚、“无罪”、缓刑、二审裁定改判、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排查,并分别建立了排查台账,进行了数据分析。协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全体干部及其近亲属是否存在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进行核查。对年1月份以来我院受理的件有律师代理的诉讼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数据分析结果运用到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中。
6.队伍建设巡查。县专项巡查组对我院进行了专项巡查,反馈我院存在3个方面8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任务,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顽瘴痼疾专项整治
1.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通过“两微一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整治内容及监督电话。制定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出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2个、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1个、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存在程序瑕疵问题1个、“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有问题案件件、退休法官违规在金融企业充当法律顾问1人、应终本而违规未予终本案件46件、30人次干警违反庭审纪律等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我院制定整治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问题事项均已整治完毕。
2.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我院制定出台了《巴彦法院开展“我为群众为实事”活动实施方案》,推出便民利民措施10项。网上立案件、跨区域立案5件,解决了疫情期间现场立案给当事人带来的风险隐患。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5件。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教育整顿中查找到问题和监督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已建立、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涉及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制度17项,为形成管人、管事、管案件的监督制约管理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以上整治情况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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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工作日8:30-11::30-17:00
受理截止日期:年6月17日
特此公告
巴彦县人民法院
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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