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江苏七0七天然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
代表人
耿同全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苏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负责人
汤为民
质量负责人
贺敬竹
生产负责人
朱文英
质量受权人
贺敬竹
生产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路
检查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中心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事 由
药品检查计划
检查发现问题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跟踪检查计划,核查中心组织对江苏七0七天然制药有限公司的的沉香化气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物料管理不规范,部分无标识,无法确保物料防止污染和正确的储存、运发
(一)洁净区原辅料暂存间供制粒用乙醇(批号F--)和一般区制粒用乙醇(批号F--)已被污染,塑料桶(外标识为“提取”)内有黑色异物,其中一桶密封不严;
(二)玉米淀粉、乙醇等已入洁净区暂存间台账的物料,尚存在一般区电梯口,未受控管理;
(三)金胆片工艺规程(TS-SC--17)中明确其中间产品(总混颗粒)应冷处存放(2-8℃),但因冷库面积不够,4批颗粒(批号、、、)存放于洁净区中转站,房间控制温度为18-26℃;
(四)金胆片素片(批号:)存放时间(-5-23至-5-29)超过工艺规程中的最长贮存时间(3天);
(五)中间站中金胆片素片()共12袋,其中6袋进行了标识,其余6袋未进行标识。
二、不能有效防止生产操作过程的混淆
生产操作过程发生混批。检查期间,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及QA生产前没有正确核对中间产品信息,导致生产过程发生差错,5月25日在固体制剂车间洁净区金胆片(批号:)塑瓶分装工序有1桶金胆片糖衣片(批号,81kg)混入。
三、部分偏差未开展偏差调查
(一)个别药材检验出现OOS,未及时进行调查即进行复检,如:砂仁(批号Y--)含量检测未进行系统适应性试验,年5月6日第一次检测不合格,未进行调查处理即复检,复检合格后放行;
(二)沉香化气丸(批号)批生产记录中显示其混合粉存放时限为50天(.5.18-.7.8),超过其规定的30天,企业未进行偏差调查和处理。
处理措施
该企业未明确药材微生物的控制方式,在物料管理、生产管理、偏差调查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其沉香化气丸的生产质量管理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年修订)》相关规定,责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相关药品GMP证书,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发布日期
年11月30日
来源:国家药监局